致各位驾驶人和乘车人的一封信
2019-02-02 10:20:5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桂阳县公路管理局 | 编辑:刘艳萍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644

白马壮心奔大道,青春浩气献中华。为了给大家度过一个平安、祥和的春节,请大家自觉遵守《公路法》、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,加强对公路的保护,确保文明行车,保护公路完好、安全和畅通。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四十三条规定:车辆应当规范装载,装载物不得触地。车辆装载物掉落、遗酒、飘散后,车辆驾驶员、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,造成他人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道路运输企业、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六十九条规定: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、掉落、遗洒或者飘散,造成公路路面损坏、污染的,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。请各位驾驶人、乘车人切记:

△ 倡导文明出行,拒绝车窗抛物。

△ 文明伴平安路途,行车乘车不抛物。

△ 乘车抛物,害人害已。

△ 严禁车辆装载物掉落、遗洒、飘散。

最后,祝各位新年快乐!平安幸福!


桂阳县公路管理局


责编:刘艳萍

来源:桂阳县公路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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